沈阳推物业险:在小区受伤可获赔偿百万
小区除冰不利,业主走在园区内滑到了,一不小心还摔骨折。医疗费用花了1万多。去找物业,物业推诿说是“意外”,概不负责……因为缺少第三方赔付机构,物业的责任问题成为住宅区的难点问题。
7月5日,沈阳召开物业管理责任险统保项目工作会议,根据《沈阳市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要求物业公司购买物业管理责任险。今后,居民发生人身或财产意外可以由保险公司理赔,大的意外可获赔100万甚至更多。
“物业责任险”允许存在管理上的“疏忽或过失”
新航保险经纪公司辽宁分公司是沈阳“物业责任险”的唯一保险经纪人。据其总经理贾琪介绍说,目前物业企业和保险公司往往错误使用最基本的公众责任保险条款替代专业物业管理责任保险。公众责任险不允许被保险人存在管理上的“疏忽或过失”,“物业管理责任险”允许被保险人存在管理上的“疏忽或过失”。很显然,允许与不允许是有天壤之别的,物业管理责任险的赔偿范围远大于公众责任险的赔偿范围。
贾琪举例说,沈阳一物业服务企业所管辖的中高档住宅公寓,一天一栋居民楼垂直上水管的一个堵头被水冲出来,水直接漫到该层业主家中,经抢修并清理,但仍把业主家的实木地板浸坏了,造成损失近万元,业主要求物业服务企业赔偿。
事故发生后,物业服务企业向保险公司报案,经现场查勘后发现物业服务企业见到漏水后,并未及时处理,仅找个容器在下面接漏水,时间久了,漏水把堵头和管接头上螺纹全锈蚀了。
该物业服务企业当年投保了物业管理责任保险,依法得到了保险公司的赔偿。但如果该物业服务企业投保的是公众责任保险,发生上述意外事故是因为管理不善引起的“意外事故”,就不属于基本的公众责任险条款的赔偿范畴,保险公司不予理赔,业主权益便难以获得保障。
物业统一购买
物业费包含保险费用
沈阳市房产局物业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前期物业必须购买物业管理责任险。根据《沈阳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购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险和公众责任保险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接受相关行*管理部门和业主监督。这意味着物业服务费用包含保险费用。
业主大会设立后,物业服务企业是否购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险和公众责任保险,由业主大会决定。
有些业主可能会担心物业公司会将保费分摊到业主头上,会提高居民的物业费,据了解,购买物业管理相关保险会提高物业管理成本,但分摊到每个月的物业费中不过几分钱。据了解,按照1.5元/月/平方米的物业费来计算,如果购买100万限额保险的话,其保费不到0.02元/月/平方米。
认定物业责任的都可以找保险公司理赔
据贾琪介绍,但凡能够被认定为物业公司责任的,都可以向保险公司要求理赔。“比如车辆在园区被砸被盗,物业公司未及时清雪造成业主摔伤,认定物业公司未尽到相关责任,就可以启动物业险理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及相关行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有关数据,综合考虑沈阳经济发展、居民收入和物业服务企业经营实际,沈阳对物业管理责任险理赔最低保险责任限额作如下规定:住宅物业每次事故最低赔偿限额100万元;商业居住混合物业每次事故最低赔偿限额150万;写字楼物业:每次事故最低赔偿限额200万元;商业物业:每次事故最低赔偿限额200万元。
不过,也有业主担心,物业公司投保了责任险后,因无需自己赔偿会不会轻视业主利益。“下雪后也不扫,反正业主摔伤了有保险公司赔偿。”业主刘女士说。
对此,贾琪表示,有保险也不等于物业公司可以放松管理,一方面如果由于物业重大过失造成损失,保险公司赔付后物业企业未积极配合整改,下一次想再获得同类事故的赔偿,保险公司是可以依据约定拒绝的,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对于单一物业项目每年的最高理赔总金额为500万,比如小区管理不善经常出事,超过500万的部分则要由物业公司自己承担。(原标题:沈阳推“物业险”在小区受伤可获赔偿百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