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 市民呼吁落实探亲假
市民呼吁用人单位落实探亲假
在城区养老院,一位患有偏瘫的老人自己划着轮椅进房间。
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自7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法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后,不少市民热议,希望单位能落实探亲假,让子女能有时间多回家看看。
现状>> 探亲假多无法落实
市民王先生说,他老家是四川的,在聊城十多年了,每年只有春节能回家一次,只能在家呆两三天。“按说公司是应该有探亲假的,但是从来没享受过。”王先生说,现在自己的父母都已经70多岁,在外工作很思念父母,自己也很想回家探望父母。“公司规定事假顶多给3天假期,如果多请就得扣钱。”王先生说。
“工作十年了,还没听说过有探亲假一说。”在银行工作的市民李女士说,她所享受的假期除了法定的“十一”、“五一”“端午节”、“春节”以外,享受最长的假期就是产假了,从来没听说过探亲假,李女士说,自己不和父母住在一起,一两个月才去看一次父母,有时也只在家里吃一顿饭就走。
鲁恒律师事务所律师介绍,很多市民都没有意识到,探亲假是自己的权利,如果被剥夺,可以利用法律来维权。国家法律规定,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30天。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20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2年给假一次,45天。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20天。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儿女>> 多靠电话和汇款表孝心
“现在工作缠身,不能去看父亲,只能多给他打打电话,每个月给他寄1000块钱。”市民刘女士说,她父母离异,15岁跟着母亲到聊城,父亲一个人在潍坊老家,现在父亲已经62岁,前几年得了偏瘫,没人照顾,自己很是担心,但现在自己结了婚,还有工作,总想回家看看父亲,却总脱不开身,只能多给父亲寄点钱。刘女士说,她有一年多没见到父亲了,从21岁开始挣钱以来,每个月都给父亲寄钱,从每个月100到现在每个月寄1000块钱。“不能在身边尽孝,多给父母寄点钱也是一份关心。”
虽然没时间常回家看望父母,但对父母的关心与牵挂从未减少。市民张女士说,她隔三差五,就会打个电话回家与父母唠唠嗑问长问短。父母会跟她拉家常,虽然很少回家,但家中的事都了如指掌,“哥哥嫂子对父母都很好,我在外地工作生活也放心,父母都有退休金,但是我还是坚持给父母寄钱,不能在父母身边,寄点钱回去心里会踏实一点。”
采访中发现,不少和父母不在一起的子女,关心多体现在打电话和汇款上,真正常回家看看的不多。
父母>> 多来看看比啥都高兴
7月2日,来到城区一家养老院,虽然养老院的食宿都很好,但在那里笼罩着一片孤独的气氛,十几个老人坐在电视前看电视,谁都不发一言。一位90多岁的老奶奶把错当成自己的孙媳妇,多次纠正,她仍然坚持是她的孙媳妇,她一再说,自己在养老院住不习惯,希望家人把她接走。一旁的工作人员告诉,老人在刚来养老院一个月,只有来的那一天儿子和儿媳妇来给她办了入院手续,之后没再来过,老人患有老年痴呆症,最近几天不知把自己的鞋扔到了哪里,找不到鞋老人就光着脚走路,工作人员通知老人孩子来送鞋,孩子表示会尽快送过去。当说要离开的时候,老人抹起眼泪,守在门口连说几遍有空去看她。
“我们希望孩子多来看看我们,不用拿东西,也不用给钱,陪着我们拉拉家常,吃个饭就行。”一位老人说,她患有脑血栓,活动不方便,生活起居都要老伴照顾,有两儿子一个女儿,孩子们都很忙。孩子们不能经常陪在身边,她很理解孩子,一个人的时候确实很孤独,希望孩子能多回家看看。
从聊城市民*局了解到,目前聊城市60岁以上的老年人已经超过93万人,占总人口的15%左右;65岁以上的老年人有54万人,占总人口的9%左右。预计到2020年,全市60岁以上的老年人将占总人口的22%以上。文/片邹俊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