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李培乐通讯员胡艺萌
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管局聚焦热点、主动出击,部署开展了“打击商标侵权、保护知识产权”系列行动,查处侵犯奥林匹克标志、销售假名牌商品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有效净化市场环境。
强力护“墩”
近期,市中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了查处侵犯奥林匹克标志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发现,辖区某商户销售的衣服印有“冰墩墩”图案,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商户立案调查,经确认,该商户未取得北京冬奥会标志权利人授权许可,构成了销售侵犯奥林匹克专有权商品的违法行为。3月9日,对该商户下达了全市首份侵犯“年北京冬奥会标志”专有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严查护“标”
近日,执法大队在案件调查中追溯到某水产店销售的牡蛎包装箱上标注“乳山牡蛎”字样,涉嫌擅自使用地理标志,随即对该店立案调查,经确认,该水产店货源地公司“乳山牡蛎”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授权已到期且未续期,构成冒用认证标志违法行为。3月9日,对该水产店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履职尽责,保护消费者和地理标志持有单位的合法权益。
实干护“牌”
3月7日,执法大队开展打击假冒名牌专项执法行动,本次行动出动9名执法人员,分成3组,重点检查多处热门商区,重点打击假冒名牌服饰、箱包、手表、眼镜等热门商品的违法行为。现场发现涉及假冒10余种知名商标的侵权商品,依法实施了扣押等行政强制手段,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