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吃药不打针,能打针不输液”本是基本的医学常识,也是世界卫生组织的用药原则。所以,许多发达国家,输液是医生迫不得已才使用的“最后方式。一般病症不需要输液,危急重症才需要。
真正需要输液的情况有哪些?输液仅是急救患者、重症患者和不能进食的患者使用的“最后给药方式”。因此,有以下情况才可输液:大出血、休克、严重烧伤的患者;剧烈恶心、呕吐、腹泻的患者;不能经口进食的患者、吞咽困难及胃肠吸收障碍的患者;严重感染、水肿的患者;外用药无效时;药物伤害组织时等。为什么会出现过度输液?现在很多过度输液源自患者、医院的“输液依赖”。一方面患者认识有误区,盲目追求“疗效好,治病快”,而忽视了输液的风险,结果就把输液治疗作为了求医问药的最优选择。另一方面,目前的医患环境下医生为了迎合患者“快速治好病”的需求,也会被动产生使用输液治疗可以“一劳永逸”或者“猛药去疴”式的固化思维。所以小编觉得在我们治病时,不能盲目追求“疗效好,治病快”,而忽略了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jmnewscn荆门新闻网荆门新闻网爆料、业务合作:摘选内容及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